對加強甘孜州檢察機關目標管理工作的思考

時間:2022-10-22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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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加強甘孜州檢察機關目標管理工作的思考

目標管理最早是由“現(xiàn)代管理學之父”——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于1954年提出的。目標管理作為現(xiàn)代流行管理方式之一起源于美國,于八十年代初被我國部分企業(yè)引進運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到八十年代末又被逐漸運用于黨政機關管理之中。最早的目標管理僅用于單位業(yè)績考證和行為激勵的一種手段,當前已發(fā)展成為確保機關各項工作有效運作的管理體系,是一種綜合的以工作為中心和以人為中心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目標管理工作就是由管理部門將決策者的意志形成具體的工作目標,并加以分解、實施、監(jiān)控、考核、獎懲的一種管理方式,是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促進單位內(nèi)部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科學化的重要途徑,是確保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和方法。

一、目標管理工作現(xiàn)狀

甘孜州推行目標管理工作已有4年,但在全州檢察機關系統(tǒng)內(nèi)推行該項工作始于2004年。短短兩年時間,全州檢察機關的目標管理工作從無到有,從初步實施到逐步完善,經(jīng)歷了一個機關內(nèi)部管理逐步走向規(guī)范化、科學化的進程,建立起了一個縱向涵蓋全州18個基層院、橫向覆蓋州院22個內(nèi)設部門的健全的目標管理機制。全州兩極檢察機關的目標管理工作在地方黨委、政府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下,更加科學、規(guī)范。全州兩級院領導高度重視目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甘孜州檢察機關目標管理辦法》,并結合實際,強化目標運行監(jiān)控,層層落實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了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取得了較好成效。在省、州、縣三級目標年度考核時,考評加分項目逐年遞增,考評等次及排名逐年靠前。目標管理工作正成為推動全州檢察事業(yè)全面健康發(fā)展的“助推器”。

二、存在的不足

由于全州檢察機關的目標管理工作起步較晚,還處在逐步完善階段,還存在諸多亟待改進和完善之處,需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總結完善和提高。

一是目標管理工作發(fā)展不平衡。主要表現(xiàn)在有的縣院或州院部門對目標管理工作的重視不夠,認識上還存在誤區(qū),認為搞目標管理是多此一舉;有的認為目標管理工作就是簡單的文字工作,用目標管理辦法統(tǒng)籌指導工作的自覺性不高,在實際工作中放松了對目標管理工作的領導和落實。個別縣院雖然內(nèi)設有目標管理機構并配備了目標工作人員,但管理不夠規(guī)范,工作力度不大;有的縣院和部門對目標文件了解得不透,個別工作項目開展情況不理想,在目標的實施中,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業(yè)務輕政務、重硬件輕軟件的現(xiàn)象,目標管理對各項工作的推動力度不大,成效不突出。

二是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還不夠到位。有的單位對目標實施情況的跟蹤、監(jiān)督力度不大,有的部門間工作銜接不強,工作信息的反饋速度不快,造成已辦結案件的后期收尾工作不到位,出現(xiàn)了案件遲報、漏報現(xiàn)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目標的全面完成。

三是有的工作項目雖已完成,但未及時形成文字、圖片等工作資料,缺乏過程記載,無考評依據(jù),導致考評失分。

四是目標管理機構的工作有待完善。設置目標任務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有待深入研究,對目標執(zhí)行情況的督促力度還需加強,目標考核的方法需改進,目標管理工作尚需不斷總結完善和提高,緊跟客觀實際的發(fā)展而不斷創(chuàng)新。

四、對策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從以下五方面入手,切實加強目標管理,加快全州檢察機關目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發(fā)展步伐。

——樹理念增共識。針對目前全州檢察系統(tǒng)普遍存在的對目標管理工作認識不清、意識不強的現(xiàn)象,在系統(tǒng)內(nèi)加強對目標管理工作的正確認識和重視力度刻不容緩,特別是兩級院領導樹立和增強目標管理理念尤為重要。目標管理不僅是一種計劃式工作,還是一種科學有效的結果式管理,不止是強化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徑,更不失為一種以人為本的管理方式。通過實施目標管理,可以切實提高管理效率。首先,目標管理是強化單位內(nèi)部管理的有效途徑。在全州檢察機關的目標方案中,既有突出單位職能的業(yè)務目標,又涵蓋了體現(xiàn)地方黨委、政府圍繞地方經(jīng)濟和社會全面發(fā)展而制定的政務目標。要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標,就必須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各內(nèi)設機構就必須做到高度協(xié)調(diào)運轉。目標的明確一方面能避免高度集權或管理無序,促使各級負責人將目標逐級分解細化,并通過檢查和考評,有效實施監(jiān)控,以工作實績檢驗目標完成。另一方面,目標管理是一種促使干警強化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給干警提供了一個拓展個人工作潛能的空間。“人是生產(chǎn)力中最活躍的因素”,目標是壓力又是動力,由于任務分解到人,使每一位干警都能明確單位的總目標、子目標及各自的崗位目標,干警已成為有明確目標的責任人,在實施過程中不再只是執(zhí)行指示、等待指導和決策,能激勵其積極履職,提高工作效率。隨著各工作環(huán)節(jié)的穩(wěn)步推進,避免了失控,也實現(xiàn)了上下級的雙向互動,避免了工作的被動性和盲目性。第三方面,通過目標的實施,能夠發(fā)現(xiàn)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及時加以改進,不斷取得新突破。領導的重視是推動工作的關鍵,兩級院領導可利用會議和到基層實地檢查指導工作之機加強對目標管理工作的強調(diào),對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可印發(fā)至本院領導人手一份,形成人人心中有目標、事事自覺對照目標、時時想著完成目標的良好目標共識。目標是工作的導向,是狠抓落實的重要依據(jù),州、縣兩級院應充分發(fā)揮目標管理這根“指揮棒”對各項工作的引領作用,以目標管理為抓手推動工作落實,鎖定目標求發(fā)展。

——抓方案定配置。科學的目標方案是目標管理工作順利實施和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礎。這就需要兩級院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切實把好目標制定關,加強對方案的審定,所制定的目標方案應做到七個結合(與年初人代會精神相結合;與上級業(yè)務部門下達的工作目標相結合;與地方黨委、政府年初確定的工作重心相結合;與地方黨委、政府為保證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和政令暢通所采取的各項保證措施相結合;與各部門工作職能相結合;與上級目標管理工作的最新工作要求相結合、與上年目標完成情況相結合)、三個確保(確保突出工作側重點;確保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確保通過努力能夠完成),力求科學配置工作任務,使壓力與動力并重,力避不切實際。同時,還要在全面總結以往工作經(jīng)驗的基礎上,完善目標管理實施辦法,從目標體系、制定的原則和依據(jù)、考核辦法、計分標準、界定標準、獎懲措施等方面作進一步完善,增強目標管理工作的推動力。

——強機制抓落實。目標管理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推動工作,要通過實施目標管理促進各項工作全面開展和不斷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建立健全目標管理工作機制,明確分管領導、承辦部門及工作人員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機構、人員、制度三落實,形成目標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切實發(fā)揮目標管理工作機構的職能作用。二要圍繞目標硬化責任,對上級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要及時逐級細化分解,落實到分管領導和具體承辦部門,并由部門確定到人頭,做到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壓力層層傳遞。三要加強督查督辦,通過監(jiān)控體系來實施面上的監(jiān)控和點上的重點督查,實行州院對縣院、州(縣)院對各內(nèi)設業(yè)務部門、州院各業(yè)務部門對縣院各對口業(yè)務部門4個層次的監(jiān)控,對目標運行情況進行分層次、分類別、分時段檢查,確保目標穩(wěn)步運行。四要加強檢查和通報,通過對目標進度及完成情況的適時檢查通報,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促使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完成。

——重考評促績效。目標考評是目標管理過程中的最后也是重要的一環(huán),其基本目的是檢驗目標成果、考核管理績效、改進管理和確定更高的目標。要按照職、權、責、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建立起較為科學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強的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細化考核標準,使崗位目標考評成為衡量基層院、部門及個人工作績效的重要尺度之一。這就需要全州檢察機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正確制定考評標準,做好日??荚u記錄,綜合運用多種考評方法,及時兌現(xiàn)獎懲。將目標管理與績效評價的有機結合,將干警的日常工作與部門的工作目標有機結合,將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科學結合,將階段考評與年終綜合評定相結合,務求使年度考評能夠真實、客觀地反映工作實績,為下一階段制定新的目標奠定基礎,充分發(fā)揮目標的激勵作用。

——強基礎拓效應。目標管理基礎工作扎實與否是完成各項目標的重要前提。兩級院目標管理工作機構要增強服務意識,把做好服務貫穿于目標管理工作始終。一要認真執(zhí)行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加強對目標任務的分解和督查,加強目標信息工作,及時對各項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收集、整理、分析、上報,對完成有難度和滯后的目標項目及時梳理、匯報、反饋,推動落實。二要多渠道廣泛征求建議意見,將收集到的建議意見及時整理,并注重在實際工作中加以吸收利用。三要對目標的制定、考評等作好解釋工作,把握好原則性和靈活性的有機結合,以良好的工作作風獲得廣大干警對目標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實增強目標管理工作的公信度。